服務簡介
社會福利署資助本會在東區、灣仔區、中西區、南區及離島區推行短期食物援助服務,為難以應付日常食物開支的個人或家庭提供支援。
服務目的
- 提供每次不超過 8 星期的基本食物援助。
- 提供適切轉介服務,紓緩長遠經濟和福利需要。
服務內容
免費提供米、麵、罐頭及其他乾糧等包裝食物。
服務地區
灣仔區
中西區
東區
南區
離島區
服務對象
因遭逢突變的本港居民而有即時經濟困難的個人或家庭,主要包括下列人士:
低收入人士
失業人士
遇突變人士
新來港人士
露宿者
入息及資產限額
| 住戶人數 | 每月入息限額 | 資產限額* |
|---|---|---|
| 1 | $11,000 | $111,000 |
| 2 | $19,890 | $147,000 |
| 3 | $26,000 | $220,500 |
| 4 或 5 | $30,420 | $294,000 |
| 6 或以上 | $32,580 |
*每名年滿 60 歲的成員可獲增加 $35,000 額外資產限額。
自住物業不計入總資產限額。
申請方法
所需文件
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香港身份證/出生證明書。
- 最近三個月內的住址證明(如租約、水電費單)。
- 公屋租約 (必須與申請人數一致)。
最近半年的入息證明(如糧單、薪酬證明);如已離職請提交證明。
- 所有銀行存摺/月結單(連同 7 天內結餘及半年提存記錄)。
- 半年內定期存款收據。
- 投資項目文件(股票、保險計劃價值等)。
- 其他資產證明(物業、車位、海外戶口等)。
退出方法
- 服務期滿自動退出。
- 如欲提前退出,可致電或親臨中心聯絡社工。
- 違反「申請人聲明」條款,本服務隊保留終止權利。